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班学生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学院组织了2020级电子科学与技术卓越班学生第二次分流和2021级电子科学与技术卓越班学生第一次分流的相关工作。现将分流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至7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向我院反馈(xjhu@xidian.edu.cn)。公示期结束后,分流退出卓越班的学生将安排进入所在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普通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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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