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首批“工程型菁英人才”选拔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满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华山学者”菁英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西电人〔2014〕34号)中关于“工程菁英”人才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2.在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系统研制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和能力;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取得显著成果;能够解决实际应用中的关键问题、突破核心技术,取得重要的应用性成果,并能够实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

3.已入选校级(含)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再申报。

二、选拔数量

各学院(部)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和成果的学院可适当增加。引进人才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三、申报程序

1.个人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请,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型菁英人才”计划申报表》(请自人事人才网资料下载栏处下载),提交代表性成果等附件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后向学校排序推荐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材料公示、评审等后续事宜由学校统一安排组织。

四、支持政策

1.校内选拔出的 “工程菁英人才”,除享受现有待遇政策外,另由学校分别在支持期内或挂职锻炼期间发放每人每月4000~5000元的人才津贴,人才津贴发放不超过36个月。

2.对引进的 “工程菁英人才”,可比照现有人员、结合个人学术水平和成果确定岗位及待遇并享受人才津贴;也可执行年薪制,标准为12万~25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在同等人员标准基础上增加1~3倍,根据个人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待遇和工作任务按合同履行。

3.人才津贴随工资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

4.入选者同时享受所在单位业绩二次分配政策。

五、 报送材料要求

1.学院推荐报告。报告中需注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及人选排序,经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无推荐人选的单位也须提交报告。

2.推荐人选个人申报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请参见申报表要求提供)。

3.所有材料于2015年4月27日前报送人事处/人才办人才招聘科,电子版发送至rczp@xidian.edu.cn,联系人:姜莉莉,电话:81891773。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现有教师队伍中具有较强工程能力和水平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同时主动发现,积极动员,从科研院所等单位引进优秀骨干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

请各位老师自由申报,于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vipzhanglin@163.com,学院进行评议后统一上报学校。申报表请在下方人事处链接中下载。

信息来源:http://rsc.xidian.edu.cn/html/notice/2015/0410/1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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