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扩大学生受益面,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形成我校国家级、省级、校级等三个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引导不同层次的学生尽早参与到科研项目、科技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中去,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相关精神,学校开始进行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先期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校级项目为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培育项目名额分配及申报要求
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相应名额推荐出需要重点培育的学生项目。名额分配依据各学院在校本科生总数,按区间划分:3000人以上学院培育40项;2000-2999人学院培育30项;1000-1999人学院培育20项;300-999人学院培育10项;300人以下学院培育5项。各学院培育项目总数共计275项,类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学校将给予先期培育经费2000元/项。另外,2015年度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在此次培育项目范围内集中遴选。
培育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培育对象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的学生。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的学生为主,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团队一般为3人、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一般为3~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超过6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跨院系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3.培育项目应具有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
三、培育项目相关要求及评审要求
1.培育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
2.项目由学生个人或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器材的选购、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3.指导教师可以跨院系对学生进行指导。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须占到本学院总指导教师数的50%以上。且应有一定科研课题,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企业工作经验为最佳,还应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实验条件。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1个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每两周至少与学生见面指导一次。
4.项目团队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由指导教师审查后,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评审,推荐学院培育项目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经统一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资助。
四、项目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关联性
学校鼓励大三年级的学生将项目申报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紧密结合。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主要参加者可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可作为该项目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继续研究。
五、淘汰与晋级机制
学校对培育项目建立淘汰与晋级机制,通过过程检查或中期答辩等评审环节,淘汰进度过于缓慢执行不力的项目,导致空缺部分可由其他优秀项目团队通过申报、专家评定后进行递补。变更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0%。
六、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1.11月17日之前,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相应名额推荐出需要重点培育的学生项目。将项目申请书(各一式四份)和《培育项目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同时将《培育项目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nli@mail.xidian.edu.cn。
2. 11月18日~20日,学校将对所有培育项目进行公示,项目公示后,予以发文公布。
3. 2015年5月,对所有培育项目进行中期答辩检查工作,遴选出2015年度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分配数量届时将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另行通知)。其余培育项目作为校级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七、相关链接与联系方式
相关表格不随文件印发,请到教务处或实践教学网站 :
(http://jwc.xidian.edu.cn;http://sjjx.xidian.edu.cn)下载浏览。
联系人:黎 娜
电 话:81891766
邮 箱:nli@mail.xidian.edu.cn
附 件【2015申报培育附件.rar】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