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陕政发〔1993〕69号)精神,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选一次,省级教学成果奖每2年评选一次,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为了做好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前期准备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
二、评审范围
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利用网络教育优势,开发优质MOOCs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学校正式在编的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联合培养人才过程中做出贡献的校外人员。
3.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每位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成果。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5.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成果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2014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具体奖励名额视申报情况而定,初步确定特等奖和一等奖占申报总数的20%左右,二等奖30%左右。
学校将根据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名额,从获得校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授予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三)校级教学成果奖奖金:特等奖6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五、评审组织
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时间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统筹规划阶段:10月30日前,各单位向本单位人员传达文件精神,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题材和类型进行认真论证、统筹规划。
第二阶段:正式申报阶段:11月24日前,各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第三阶段:评审阶段:11月下旬进行。
六、申请材料
申请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简称“汇总表”,一式一份)
(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2014版)》(简称“申请书,一式二份),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三)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套。
(四)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五)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若有电子文档的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电子材料的成果展示网页,并在“申请书”中注明网址,保证网页正常运转,以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六)以上所有纸质材料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 “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ypm@mail.xidian.edu.cn。申报材料均由推荐单位收齐后统一提交。
(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4日。
开展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是总结我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步骤,是争取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总结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闪光点,认真撰写“申请书”,组织好支撑材料。
“汇总表”和“申请书”不随文发,可从“教学改革与研究网”(http://jyk.xidian.edu.cn)下载。
附件:1.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2014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