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长制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14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考核,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研究生助教工作考核由各学院负责实施,包括受聘人员自评和学院考核两部分。受聘人员需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各学院根据工作成效对其进行考核,并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长制岗位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登记,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受聘人员总数的10%。
2、对于考核合格及优秀者,一次性发放“研究生学长制”岗位补助,补助标准为200元/月,同时给予考核优秀者适当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将扣减补助。
3、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助教团年度工作,包括工作做法、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撰写《工作总结》,以便加强院际工作交流,推动工作开展。
4、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次考核工作,于2014年10月10日中午下班前将《“研究生学长制”工作情况登记本》、《学院研究生助教团工作总结》、《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长制岗位考核表》交学工处管理科(《工作总结》、《考核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联系人:杨帆,电话:029-81891097,电子邮箱:
xsgzc@xidian.edu.cn。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长制岗位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