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院: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3级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从2月27日至3月16日进行。参加评选学生为我校2013级本科生。

二、工作任务及方法步骤

(一)主要内容

依据《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进行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并依据《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定奖学金。

(二)工作步骤

1.动员学习阶段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从辅导员到学生,进行层层动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文件,领会要求,明确职责,规范辅导员、班干部、评议小组在各班级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程序,提高学生对奖学金评选工作目的和意义的认识,使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各项具体内容,起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实际效果。

2.总结阶段

每个学生均要对照《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中各模块测评细则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自我评价,按模块写出个人总结(总字数不少于1000字)。

3.民主评议阶段

在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各班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以班或小组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每位同学进行认真评议,充分肯定该同学各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不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测评阶段

(1)学生需全面准确地统计个人加分项信息,每个加分项必须有相关的支持材料或依据;

(2)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应加强对班级测评工作的领导,要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偏差;

(3)学生测评要严格按照《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测评。

5.评奖阶段

奖学金评比必须严格把握条件,不得降低标准。要严格控制评奖比例,不得突破上限。

特等奖学金 1%

一等奖学金 4%

二等奖学金 10%

三等奖学金 15%

三、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组织全体辅导员和学生认真学习本文件,严格遵循学校制定的各项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过程的管理。

(二)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审批须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

(三)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测评结果要及时在班级、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并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四)在评奖过程中不得变通比例,不得拆分奖学金。

(五)各学院务必于3月16日前完成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从3月17日起向学校全面、系统地汇报本学院评选工作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提交相关材料,主要有:

1.模块测评结果及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和M2模块前10%学生的名单及获奖学金情况;

2.本学院2013级在册本科生人数(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人数为准)。

所有上报材料请提供学院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学生工作处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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