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有关规定,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技术合同认定审核意见的复函》(陕科技术合同审核[2012]6号)文件的批复,计划财务处对2012年我校已提交的技术开发项目进行了资料审核。对于资料完整、符合退税要求的项目已经做了退税处理,部分项目提交资料不完整或合同信息等有错的项目(具体内容可参见计划财务处网站),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与计划财务处科研财务科和科学研究院成果科联系,核实相关信息,落实退税后期工作。
科学研究院成果科
联 系 人:许权利
联系电话882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