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单位:

10月31日《华商报》报道我市城北某高校有6名学生确诊为肺结核,还有6人为疑似肺结核。为有效地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结核病具有病程长、传染性强等特点,对患病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影响严重,同时由于学校自身特点,易于造成在校园的流行与暴发。因此,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加强健康监测,严格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各单位要强化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重点了解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结核病可疑症状;一旦发现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后,应当立即报告校医院。学生共同学习和生活的时间长,相互监测更为重要,要教育学生关注同班、同室学生有无连续咳嗽、咳痰超过2周以上或咯血者,一旦发现,应督促其到校医院就诊。

三、严格病人治疗管理和非病例感染者管理

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严格落实学生休学在家隔离治疗措施。休学病人必须凭诊断证明到校医院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返回学校学习和生活。对于疑似肺结核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应采取隔离措施,一经确诊,严格按照确诊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预防性服药(又称预防性治疗)是防止感染者发病的有效措施,各学院应协助校医院做好学生本人的动员、解释工作,使其在无预防服药禁忌症、知情、自愿原则下接受抗结核药物预防性治疗。

四、加强健康宣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掌握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诚信的优良品质,做到对己负责和对人负责,不隐瞒病情。

五、搞好校园卫生,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校园卫生清洁活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教室、集体宿舍、计算机房、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教学和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校医院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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